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要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以迁出户口单为准。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男方不能强迫女方迁出户口。而户口是否迁出与是否具有房产无关。
此外,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因此,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是否迁出,需要看女方自己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