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后迁居,是否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取决于她是否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此,如果女方婚后迁居但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她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反之,如果她在迁居后不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在新居住地取得了承包地,那么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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