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判罚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判罚情形:
1. 走私物品价纸低,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对于这种情况,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走私物品价纸高,且有其他严重情节:
-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其他毒品、暴力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走私假币、珍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或者与武器、弹药有关的制止设备的,或者与核材料、化学危险品有关的制止设备,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若犯前款罪,杀害、伤害海关工作人员,或者殴打、体罚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对于单位为犯罪主体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其他毒品、暴力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其他毒品、暴力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走私假币、珍贵动物、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或者与武器、弹药有关的制止设备的,或者与核材料、化学危险品有关的制止设备,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
-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
- (三)在海关监管区以外运输、买卖、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情节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