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这种行为对他人财产造成了损失,且拒不归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对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侵占罪的处罚规定如下:
- 基本情形: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特定情况下的侵占行为,法律亦有明确规定: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情节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想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关于遗忘物和埋藏物的特别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