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法定继承有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继承人:
(一)对配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二)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三)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父母;
(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子女;
(五)对其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子女;
(六)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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