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基本情形:若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行为未对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罪: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时,若该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非法经营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非法经营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3. 特定情形:在以下特定情形下,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会有所不同:
* 伪造、变造、买卖警用装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伪造、变造、买卖警用装备,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这些特定情形,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