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如下:
1.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若该行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并且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那么对行为人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若非法转让、倒卖的土地使用权中包括基本农田,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达到三亩以上,对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更严厉惩罚。
此外,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执行方式:
* 罚金和没收财产: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罚金,并对其违法所得的没收。
* 没收违法所得:若行为人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取了违法所得,这些违法所得也会被予以没收。
请注意,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而定。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