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和广东在醉酒驾驶及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处罚措施以及社会宣传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比较:
1. 法律规定:
- 广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广东: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处罚措施:
- 广西: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广东: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对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社会宣传:
-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和警惕性。
- 广东: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等部门也开展了类似的宣传活动,强调醉酒驾驶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总的来说,广西和广东在醉酒驾驶及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处罚措施以及社会宣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强调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