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案件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违法所得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以下是具体的追诉标准:
1. 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金额标准:
- 个人犯罪: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万元以上的。
- 单位犯罪: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2. 非法放贷的次数与对象标准:
- 个人犯罪:非法放贷或者指使他人非法放贷三次以上的。
- 单位犯罪:曾因非法放贷受过刑事处罚的;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或者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以及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3. 直接经济损失的标准:
- 个人犯罪: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
- 单位犯罪: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