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想问的是“父亲让我离婚怎么办手续”。在我国,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此可以推断,如果您的父亲要求您离婚,并且您不同意,那么您的父亲不能直接强迫您离婚。如果您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的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要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因此,在您考虑离婚的过程中,请务必保持冷静,并尽可能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对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