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其债务的承担问题主要取决于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如果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债务由转让方承担,那么这笔债务就由转让方负责偿还。如果转让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没有约定债务承担问题,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意味着,公司转让后,其债务也会随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而转移给新的公司,由新的公司承担。
此外,《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公司转让时,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否则公司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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