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如果不同意需要本人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调解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并醉终作出判决。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还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需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因此,如果不同意调解,需要本人亲自前往法院进行诉讼。但请注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已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调解离婚还要去民政局吗
是的,调解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调解和判决离婚的法定程序包括调解和裁判两个阶段,该阶段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因此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此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也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民政局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这是离婚的法定程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