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确认丧失继承权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必须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亲自作出。其他人,包括法院、公证机关、遗嘱执行人等,都不能代为放弃或接受继承权。

谁来确认丧失继承权呢法律规定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的丧失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继承权将被依法剥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同样丧失继承权。
3. 遗弃被继承人:如果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也会丧失继承权。
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也会丧失继承权。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如果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也会丧失继承权。
6.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继承人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权也会受到影响。
7. 其他法律规定: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还可能规定其他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权的丧失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果某人被认为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其相关的继承份额可能会被收归国有或者用于其他继承人的补偿。如果继承人认为自己的继承权被不当剥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确认其继承权,并要求恢复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的丧失涉及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谨慎对待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