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司法解释主要规定
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 犯罪定义:
- 明知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 虚开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 量刑规定:
- 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单位犯罪责任: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 发票数量与金额:
- 数量较大:数量累计在400份以上。
- 数量巨大:数量累计在2000份以上。
- 数量特别巨大的:数量累计在5000份以上。
5. 单位犯罪情形: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发票。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6. 单位犯罪处罚: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单位犯罪追诉时效:
-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持有假发票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持有假发票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5000份以上或者票证价税合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标准要根据各省的特别规定,比如广东省的规定是5000份以上或者票证价税合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释需要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建议咨询相关律师以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