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间期限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
1. 如果您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果您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