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财产分割
根据您的咨询情况,如果一方坚决不愿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比例。同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能拖多久
在中国,如果一方坚决不愿意离婚,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首先,法院会尝试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但是,如果一方死活不肯离婚,且不存在重婚或家庭暴力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会立即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具体情况,如分居时间、是否存在其他婚姻破裂的情形等,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案件的处理时间因个案而异,无法给出具体的时间长度。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