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对于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法律亦有明确规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 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3.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 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法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