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确定专利权的归属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谁发明谁拥有:这是专利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专利权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谁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谁就是该专利的合法拥有者。
2. 合作发明共同所有:如果多个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了同一项发明创造,并且没有约定专利权的归属,那么申请专利的权利以及专利权就归这些合作单位或者个人共有。
3. 单位职工发明归单位所有: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 谁委托谁拥有:当发生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时,首先应当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再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如果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合同,专利申请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没有完成或者共同完成,也没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委托人。
5. 特殊情况:对于不同阶段的专利,其归属情况也有所不同。例如,《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此外,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专利权归属问题
专利权的归属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 职务发明: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 合作与委托发明:
- 合作发明: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这些单位或个人共有。
- 委托发明: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方或受托方。
3. 单位与个人共同申请:
- 单位与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为专利权人。
4. 企业合并、分立情况下的专利权归属:
- 企业合并或分立的,专利权可以转移给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5. 继承与受遗赠:
- 专利权可以通过继承或受遗赠转移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6. 专利转让:
-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7. 优先权:
-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即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交的专利申请可以同时在申请日所在国的专利局生效。
8. 政府资助的研究与开发:
- 政府资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产生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的归属可能根据具体的资助协议而有所不同。
9. 国际专利协议:
- 在跨国界的情况下,专利权的归属可能受到国际协议如《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等的约束。
解决专利归属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发明创造的原始权利人,以及发明创造完成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争议,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在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