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可以当天提交吗
劳动仲裁的证据可以在当天提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因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提交证据时,劳动者应当确保提交的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劳动者在同一仲裁程序中,已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相同的证据,那么在后续的程序中,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一般不会再提交相同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劳动仲裁证据需要提前提交吗
劳动仲裁的证据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或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庭可以采纳。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很多证据都是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的,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证据,那么仲裁庭可以根据其他证据来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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