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
在我国,确定劳动关系的日期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具体来说:
1. 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始工作的日期,那么这个日期通常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起始日期。
2. 实际用工日期: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实际用工的日期就被视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这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等,来确定劳动关系的起始日期。
4. 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那么这种关系的建立时间也可以通过上述证据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对于确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确定劳动关系日期时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在我国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日期和时间
在我国,确定劳动关系的日期和时间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1.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即正式建立。
2. 实际用工时间: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记载开工日期,那么可以根据实际用工时间来确定劳动关系。例如,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开始计算工资的日子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起始时间。
3.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当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时,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即为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日期。
6. 劳务派遣关系确认时间:如果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因此,劳务派遣关系的确认时间通常以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劳动关系的日期和时间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