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户籍已经迁移到了现居住地,需要提交原户籍地的户籍证明。
3. 三张二寸(5cm×4cm)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照:照片背景色为红色,需穿深色上衣,照片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
4.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若再婚者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丧偶者,须携带配偶的死亡证明。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民政局将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若任一方拒绝或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可不予受理。
办出生证明没有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没有结婚证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1.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 孩子的出生医学记录(盖有医院公章)。
5. 母亲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可能需要)。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建议提前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医院咨询具体所需材料。此外,如果孩子是非婚生育,还需要提供与父亲的相关信息,如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等,并在出生医学记录上注明父亲姓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