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不能起诉她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她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如果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具有支付能力但拒不支付抚养费,比如对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开销等。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把孩子给对方吗
不可以。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离婚,这一义务也不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除。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