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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监护人不服的需要怎么办处理(对指定监护人不服怎么办)

2025-03-24 00:31:05编辑:臻房小倪分类:养生知识 浏览量(

被指定监护人不服的需要怎么办处理

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指定,认为指定的监护人不合法或者明显不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指定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被指定监护人不服的需要怎么办处理(对指定监护人不服怎么办)

对指定监护人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因此,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先向当地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要求他们重新指定监护人。如果对重新指定的监护人仍然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监护人。

2. 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申请人认为在相关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原指定监护人的决定,并按照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重新指定监护人。

3. 寻求专业帮助: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此外,如果认为指定的监护人存在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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