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无证驾驶扣车吗
醉驾后无证驾驶是会被扣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收,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其中,第二十三条又规定了可以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因此,醉驾和无证驾驶都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交警有权依法扣留车辆,直至相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并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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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无证驾驶扣车吗怎么处理
醉驾和无证驾驶都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驾和无证驾驶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对于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交通警察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应将其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因此,醉驾和无证驾驶都会导致扣车,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醉驾和无证驾驶的行为人,除了受到上述处罚外,还会被记上个人信用记录,并且需要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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