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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具体含义)

2025-03-27 00:17:50编辑:臻房小奚分类:养生知识 浏览量(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且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该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征税和纳税的权利。

4. 客体: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此外,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具体含义)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具体含义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罪的人或罪恶事实的处理决权,制约了司法公正。

“徇私舞弊”在刑法中的具体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一般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行政执法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隐匿证据,隐瞒真相,或者采用其他手段,不移送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4. 客体: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又有其特殊性。本罪中的“不移送”,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由于徇私舞弊而不移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 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送;

2.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

3. 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移送案件,多次或者对多人以上进行阻碍;

4. 伪造、隐匿证据,隐瞒真相,甚至毁灭证据;

5. 串通、强迫、贿赂他人作证或者阻止证人作证;

6. 挥霍移送的案件,致使移送的案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7. 挥霍诈骗、私分、骗取、侵吞公款、公物,致使诈骗、私分、骗取、侵吞的公款、公物无法返还;

8. 使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强迫、贿赂他人作伪证;

9.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对持不同意见的证人打击报复;

10.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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