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是否能增加
子女抚养费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增加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如果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此外,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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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能不能增加
抚养费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增加的。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如果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或者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都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