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专门的规定,以下是军人结婚的条件与规定:
1. 对象要求:
- 军人结婚的对象必须是与军队编制内的军人。
2. 结婚年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性公民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性公民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
- 但军队中的特殊情况可能会对结婚年龄有所调整。例如,《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指出:“军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4周岁,女不得早于23周岁。服现役不满20周年的,年满18周岁;满20周岁、不满24周岁的,年满19周岁;满24周岁以上,年满26周岁。”
- 个别部队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3. 政治审查:
- 军人结婚必须经过政治审查,以确保军人和其配偶在政治上忠诚可靠。
4. 结婚登记:
- 军人结婚应当在部队驻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出具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5. 特殊规定:
- 若军人一方是少数民族,其结婚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需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在特定情况下,如部队移防、干部调动等,军人的结婚时间可能会相应调整。
6. 法律依据:
- 军人结婚的条件和程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军事机关以获取醉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