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前夫在离婚后重新在一起生活了5年,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您是否有权分割财产,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您们之间的关系性质。
1. 如果您们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的,即长期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那么在法律上被视为夫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您们之间的财产分割应遵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如果您们并未成为合法夫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法律上您们之间的关系被视为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在同居期间,您们所获得的财产通常按照各自的贡献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不存在贡献比例,一般按照等分原则处理。然而,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和经济负担,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您是否有权分割财产取决于您与前夫的法律关系性质。如果是事实婚姻,则有权分割财产;如果是同居关系,则可能只能对共同获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