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车辆被盗用或被抢劫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如果车主没有过错,比如没有保管好车辆、没有及时发现车辆被盗或者没有及时报案等,那么车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车主在车辆被盗用或被抢劫驾驶后,没有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比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及时发现车辆被盗用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车主在车辆被盗用或被抢劫驾驶前,已经将车辆投保了盗抢险或者交强险等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车主没有投保相关的保险,那么车主就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车辆被盗用或被抢劫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主应该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同时加强对自己车辆的安全保管,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