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后不能和别人同居
诉讼离婚后,双方均应保持单身状态,不得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及破坏军婚罪的规定:“若婚外情中一方是军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此外,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有义务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因此,在离婚后,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单身状态,并尊重彼此的婚姻权益。

诉讼离婚后不能和别人同居吗
诉讼离婚后,夫妻双方均有权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因此,在诉讼离婚后,只要双方自愿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是可以与其他人同居的。但请注意,若一方是军人,涉及破坏军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