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可以监外执行的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包括: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精神障碍患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监外执行:
1. 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 患有慢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 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 无期徒刑的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 发现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2. 罪犯有下列慢性病,同时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
有什么疾病可以监外执行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包括: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例如,心脏病、尿毒症等。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 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如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贫血、肺气肿、心肌梗塞、脑出血、脑梗塞、癫痫持续状态等。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但请注意,有几种严重疾病或情况不属于“生活不能自理”:
a. 病情稳定、有治疗价纸且能自理的;
b. 不属于严重疾病的;
c. 已经治疗的;
d. 不处于急性期的。
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 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生活不能自理的。
请注意,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应按规定计收护理费。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