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则可以受理。
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如果怀孕期间离婚的女方因为照顾孩子、家庭等原因负担了较多的义务,她有权要求丈夫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数额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