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被判刑人员的户籍需要注销。
在我国,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后,司法机关会通知注销其户籍。被判处刑罚或被决定收监执行的人,如果存在“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且在其刑满释放或假释后,实际居住地无法查明,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立案时或在侦查过程中,对被判处刑罚或被决定收监执行的人的户籍进行注销。
此外,被判刑人员的户籍注销情况还会记录在个人的档案中,对于个人以后的生活、工作等方面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