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资、奖金:这包括工资和各种奖金,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
2. 生产、经营的收益:这主要指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这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收益,或者是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规定,否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touzi取得的收益、双方已取得共同财产的部分以及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等。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touzi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一方以个人财产touzi取得的收益;
* 双方均无特殊劳动收入,而对方有经常性固定收入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金等。这些财产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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