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如果赠与人后悔了,是否能够收回赠与的房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赠与人后悔并希望收回房屋,通常需要与受赠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一旦房屋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就无法再随意撤销赠与。除非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此外,如果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依法规定了不得撤销的情形,那么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后是否能够收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赠与人在进行赠与行为前,认真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