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反悔。
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存在错误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判决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另外,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反悔。但是,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法院可能会支持反悔。
总之,如果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