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既包含财产权的内容,又包含人身权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这些权利既涉及财产利益,也涉及人身利益。
具体来说:
1. 财产权方面: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这体现了财产权的性质,即权利人可以因其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
2. 人身权方面:著作权人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利益密切相关,体现了作者对其作品的自主决定权。
因此,著作权既属于财产权,又属于人身权,没有法律依据。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原文或者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