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如果权利人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损害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 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不明确,那么时效期间就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算起。
3.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醉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4.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人身损害时效是1年还是3年
关于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得到了明确。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如果伤害造成了残疾,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从残疾确认之日起计算。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和第一百九十七条有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当面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了解是否可能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延长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