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故意杀人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需要立案侦查。
2.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
3. 对于违法犯罪事实不清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告知犯罪事实及抓获经过。
4.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之日起,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5. 如果有多名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严重程度、作案手段、羁押期限、涉案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追诉期限。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