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的公安追诉标准
变造货币罪的公安追诉标准主要依据涉案假币的总面额。具体标准如下:
1. 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 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 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对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货币或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并作为追诉标准之一。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查阅醉新的法律法规以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变造货币的醉高量刑
变造货币罪的醉高量刑标准为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视情节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