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什么情况判离婚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决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情节严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情节严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二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有严重疾病且无法治愈、一方有生理缺陷且无法治愈等。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离婚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必须判决离婚,而是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此外,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