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索求赔偿
从你说的情况,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分析,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伤残赔偿金,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社部门自行申报维权。

工伤索赔内容
工伤索赔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伤认定:
-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以下事项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 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安排工作继承的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按照伤残等级,分别支付。
4. 工伤赔偿争议处理:
-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工伤索赔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