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单位赔偿
职业病单位的赔偿规定如下:
1. 诊断与鉴定:
-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诊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有明确的职业史;(二)必须接触某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三)医学检查结果必须属于职业病范畴;(四)职业病诊断还必须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并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规范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进行。
2. 工伤认定:
- 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出现工伤后,要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 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用: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照伤残等级,分别支付。
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职业病的赔偿如何结算?
职业病的赔偿结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诊职业病:首先,必须由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对患者进行确诊,确认其是否患有职业病。
2. 申请工伤认定:患者或其家属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将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
3. 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患者的伤残等级和影响工作的程度。
4. 赔偿协商: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患者或其家属与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5. 支付赔偿:用人单位按照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及时支付赔偿金。
6. 法律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
- 医疗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康复费用
- 辅助器具费用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