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工伤鉴定和赔付金额有什么规定
关于工伤后的鉴定和赔付金额,相关规定如下:
一、工伤鉴定
1. 申请工伤鉴定的主体与时间
*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的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与时间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1年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待遇的赔付金额
1. 医疗费用
*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伙食补助费
*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康复费用
* 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辅助器具费用
* 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 生活护理费
*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伤残等级来支付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则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工伤伤残鉴定后赔偿金谁出
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则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则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如果经鉴定确为工伤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