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1. 事故责任原则: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则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2. 双方协商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公平合理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既要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事故责任方的赔偿能力。
4. 证据原则:在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中,应以证据为依据。当事人应当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
5. 履行义务原则:事故责任方应履行赔偿义务,包括支付赔偿金、承担医疗费用、修复损坏财产等。
6. 判定时效原则:交通事故赔偿的认定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超过时效期限的,可能会丧失诉讼权利。
7. 法律适用原则:交通事故赔偿认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