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通常为7日,特殊重大案件可能会更长,甚至超过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审查批准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检察院多长时间批捕
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一般为7日,特殊重大案件可能会更长,甚至超过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监视居住的原因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执行监视居住违法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可能因案件性质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