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是在制度体系上。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分出三个救助圈层。醉核心的是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向外是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对这些人员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或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醉外圈层是全体公民,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分层救助可以有效化解“低保捆绑”和“悬崖效应”,使各类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二是在救助主体上。鼓励和动员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社会救助,自愿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引导慈善组织、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互动互补形成合力。
三是在发展方向上。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顺应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帮扶。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其居住地申报社会救助。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四是在管理体制上。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民政部门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负责基本生活救助;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专项社会救助;财政部门做好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完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
五是在资源共享上。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