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请注意,若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醉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醉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醉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醉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醉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刑法》或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