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提取痕迹物证以及采取紧急措施时,应遵守以下纪律:
1. 依法提取痕迹物证: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提取痕迹物证。不得随意提取,更不能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范围。
2. 紧急措施必须依法采取: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但是,这些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随意实施。
3. 保守秘密: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案件信息和证据的安全。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4. 公正、公平、公开:公安机关在提取痕迹物证和采取紧急措施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 遵守职业道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职责,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6. 接受群众监督:公安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的检举、控告和建议,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
总之,公安机关在提取痕迹物证以及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