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没办税务登记不可以直接注销工商。
在注册公司之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被征管机关依法扣押、查封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通知抵押权人、质权人和被征管机关协助执行。
即使未办理税务登记,也必须补办税务登记,然后才能注销工商登记。不补办税务登记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在注销工商之前,必须确保已经完成了税务登记,并且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

